一、最新政策早知道:部分省份小规模纳税人暂继续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021年疫情期间,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继续执行免征或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问题,是所有纳税人较为关注的话题。国家还未发出正式文件,等相关政策出台后,以正式文件为准。
以下是公开回复省市和暂未明确的省市答复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起,暂继续执行。
1.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1-08
问:2021年小微企业的增值税率还是按照1%增收吗?
答:自2021年1月1日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暂继续执行。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继续免征增值税;对其他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继续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开具发票选择征收率,暂继续照此执行。待正式文件出台后,以正式文件为准。
2.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1-05
问:2021年疫情期间增值税是否继续减按1%或者免税政策继续执行?
答:自2021年1月1日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暂继续执行。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继续免征增值税;对其他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应税行为暂继续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开具发票选择征收率,暂继续照此执行。待正式文件出台后,以正式文件为准。
3.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1-11
问:2020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到期后,2021年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多少?
答:(1)自2021年1月1日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暂继续执行。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继续免征增值税;对其他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继续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开具发票选择征收率,暂继续照此执行。待正式文件出台后,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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