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电话:4001-76-86-96
注册 下载移动端
财会资讯 > >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印发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印发
作者: 成功财税 来源: www.cgkc.com 2020-08-03
702阅读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会〔2020〕11号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行为,推动形成市场化筛选及科学管理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备案渠道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可以选择登录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或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系统(以下简称证监会备案系统)填报备案信息。财政部、证监会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系统间信息推送的方式实现备案信息共享。会计师事务所只需在一个系统填报备案信息,并在另一个系统确认提交,无需重复填报。

二、关于首次备案

会计师事务所登录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填报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信息的: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自动导出已有信息,会计师事务所核对、补充后提交;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自动将备案信息推送至证监会备案系统;会计师事务所登录证监会备案系统确认提交。

会计师事务所登录证监会备案系统填报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信息的:可在线下将备案表格填写完整后按要求上传,证监会备案系统将备案信息推送至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会计师事务所在证监会备案系统中填报的信息与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中已有信息不符的,将予以退回,并需在证监会备案系统中核对更正相关信息后重新提交。

三、关于重大事项备案

已备案会计师事务所发生本办法第九条第(一)至(六)项变更的,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在省级财政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后,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同步将相关变更信息推送至证监会备案系统,会计师事务所登录证监会备案系统确认提交。

已备案会计师事务所发生本办法第九条其他变更事项的,可以选择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或证监会备案系统填报备案信息。

四、年度备案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年度备案,年度备案信息可以选择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或证监会备案系统填报。

五、原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首次备案信息填报方式

本办法实施后,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证监会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原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备案信息,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选择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或证监会备案系统进行核对、补充填报。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

财政部 证监会

2020年7月21日

声明:成功快车尊重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每篇文章都注有明确的作者和来源;成功快车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的作者和来源;转载的文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纠正处理。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23年深圳市会计继续教育即将截止
个税23年度汇算开始预约办理
深圳会计继续教育特惠报名
成功快车公众号
公众号二维码

扫码关注 热门财会资讯早知道

热门资讯
暂无数据
    呃~浏览器有兼容性问题
    请尝试使用 谷歌浏览器 或 QQ浏览器
    或下载使用 成功财会APP 浏览